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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平谷区纪委监委制定《平谷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全方位织密监督网。

  一是列出正反清单。聚焦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多角度细化监督要求。一要从“加强党性锻炼、培育清廉家风、保持健康情趣、严守纪法底线”等十个方面进行正面倡导,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树立良好形象。二要从纪律、作风、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列出负面清单,提出十二条禁止性要求,划出底线红线,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修身律己。

  二是明确监督方式。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多层次细化监督方式。一要突出自我监督,加强主动报告,督促纪检监察干部更加自觉从严管住管好自己。二要加强组织监督,采取教育警示、谈心谈话、情况报备、家访、问题查处等方式,充分发挥组织功能作用。三要用好社会监督,听取党代表、特约监察员等意见建议,加强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等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干部“八小时外”活动情况。

  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发挥区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机关党委等部室联动作用,凝聚监督合力。一要明确各方责任,细化纪检监察干部本人、各纪检监察室等部门需要履行的责任。二要强化责任追究,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监管不严以及失职渎职、隐瞒不报等情况进行追责问责。三要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任免的重要参考。(文/朱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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