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力在北京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尹力在北京市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上强调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殷勇出席 李秀领发言 刘伟主持
本报讯(记者 祁梦竹 高枝)昨天上午,本市召开庆祝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座谈会。市委书记尹力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更好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北京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有力的民主法治保障。市委副书记、市长殷勇出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作交流发言,市人大常委会老领导杜德印、李伟出席,市委副书记刘伟主持。
尹力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把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辉的纲领性文献,为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深刻领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显著政治优势,充分认识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确保历尽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国家根本政治制度在北京得到全面贯彻、有效运行。深刻领会新时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大创新成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牢牢把握、始终遵循“八个必须坚持”重大原则,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我市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深刻领会新征程上人大工作的使命任务,推动全市各级人大担负起宪法赋予的立法、监督等职责,当好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不断提高首都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尹力强调,70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市人大制度建设和人大工作取得丰硕成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京华大地焕发蓬勃生机活力。要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作用。要在落实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中发挥人大作用,立足于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履行好人大职责,发挥好人大监督作用,更好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彰显人大作为,聚焦重点领域,紧跟新技术新业态,强化法规制度供给。
尹力强调,要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展现人大担当,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规制度,以法治助力改革向纵深推进。要在推动超大城市治理中扛起人大责任,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更加完备的法治保障,最大程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城市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精治共治法治。要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作出人大贡献,落实好人民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
尹力强调,要坚持守正创新,以首善标准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各级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党委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坚持开门立法。要切实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聚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打好监督“组合拳”。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形式。各级国家机关都要高质量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各级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要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不断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李秀领作交流发言时说,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新征程上,市人大常委会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将中心所在、大局所需、群众所盼与人大职责紧密结合,按照“四个机关”要求,加强人大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保证全面有效实施宪法法律的重要作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以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更多转化为具体有形的政治、发展和治理成果,为首都高质量发展和京津冀协同发展,为超大城市高水平治理、更好满足市民“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提供有力有效的民主法治保障,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中作出新的贡献。
座谈会上,市发改委、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市人大代表安丽娟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畅谈对人大制度和如何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认识体会。
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两院”领导,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秘书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各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各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往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部分全国人大北京团代表、市人大代表、区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代表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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