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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园林绿化局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2月17日,第七巡察组对区园林绿化局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5日,巡察组向园林绿化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整改工作在局党组领导下进行,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和各科室、各单位负责人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带头抓好整改落实。

  (二)分类实施,推进整改。制定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结合工作实际,逐项细化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完成。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具体措施和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推动园林绿化美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1.开展机关“学习年”建设活动,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学法计划》等。丰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着重在园林绿化美化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安排课程,加强业务学习,提升业务能力,自觉运用新知识、新思维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园林绿化美化工作。

  2.规范学习形式,拓宽学习载体和渠道。及时调整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安排,与党组会分开安排。通过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度,统筹安排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以拓宽理论素养、提升业务能力为基础,开展不同形式的学习,参观农业中关村、红色教育基地等,拓宽学习载体和渠道。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党组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每季度通报和研判全区、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全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问题3次。

  4.加强阵地管理。抓好舆情应对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监督微信、微博、抖音等自媒体舆情,及时响应、及时处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严格规范网络办公环境。积极教育和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导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坚决抵制不良言论和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稳定。定期对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标语横幅等梳理排查,确保设施完好、导向正确、内容无误,避免错误宣传内容引发舆情。

  5.积极推进区级集体林场改革,指导各乡镇进一步完善新型集体林场组织架构,建立组织机构、人事管理、资金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6家新型集体林场组建工作,共计移交集体林场管护面积为24572.14亩,就业总人数300余人。

  6.提升绿地服务水平。公园绿地500米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95.07%,由全市第13升至全市第5。完成3个社区“大树进社区”建设、14个居住区绿化环境问题整治,改造提升村头片林3处共147亩、城区绿地裸露地块6000余平方米,在城区公园、街道沿线种植中草药十多个品种共2.5万平方米,创新开展大树进党校、进军营、进消防站点等绿化美化新模式。

  7.强化项目招投标监管。组织招投标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业务水平和专业水准。在招标过程中严格监督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招标,对招标公告发布、专家抽取、投标、开标、评标环节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在程序上不出问题。

  8.提升主动执法能力。全局12名执法岗位人员全部取得执法资格证,每季度进行一次执法培训,重点对案件查处、调查取证能力和水平、执法文书制作、《森林法》、《行政处罚法》、《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进行学习培训,提高行政执法办案效率,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化。

  (二)加强制度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1.加强内部控制管理。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审批管理,对未履行审批或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报销。最大限度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严格控制公务接待陪餐人数。

  2.开展文风提升工作,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文字材料水平提升培训,切实提高公文质量。办公室对会议记录等材料严格审核把关,确定专人对会议记录及纪要等材料进行校对,办公室主任严格落实审核责任,提高质量。办公室对印发红头文件严格把关,经主要领导审签后方可印发,同时,确保内容准确,来源清晰。

  3.聚焦转变工作作风。已对负责劳资工作的干部开展谈话,要求提升业务能力,提高工作站位。注重提升劳资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端正工作态度。

  4.规范用工管理,局机关聘用保洁人员、林场聘用的厨师等临时用工,均依法依规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按时支付劳动用工费用,维护了劳动者权益。组织劳资和财务人员学习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能力,保障临时工的个人权益,避免因违规用工或工作疏忽造成的集体损失。

  5.确保治欠保支工作落实到位。要求各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根据承包人报送农民工工资占比的额度,分别支付工程价款中的人工费用和其他工程价款,按照合同约定和洽商变更确认的数额及时拨付工程款,发包人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中,并实施监管。

  6.切实加强对资金、合同等方面的监管。编制《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内部控制制度汇编》《北京市平谷区园林绿化内部控制手册》。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支出管理制度》。严格履行支出审批程序。加强银行账户的管理,合理使用和设置银行账户。建立合同登记表与台账,对科室上交的纸质版合同统一校对并归档管理。

  (三)加强责任落实,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1.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部署融入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职能、岗位特点,梳理廉政风险点和薄弱环节,重点研究提出解决突出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局党组对签订的主体责任清单逐一审核,厘清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的分管责任,做到界限明晰,责任明确。

  2.强化机关党建考核工作。明确支部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政治站位。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每季度开展监督检查,反馈存在问题,限期进行整改。年底由机关党委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开展优秀党支部评选等。

  3.发挥党建带团建效果效果。局党组会研究、部署共青团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团的重要要求,进一步教育、引导团员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升团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落到实处,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工作。

  4.强化党员干部规矩意识。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纪党规的学习教育。发挥警示教育的作用,以实际案例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全年开展警示教育3次。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每季度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

  5.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平谷区园林绿化局机关工作人员考勤与休假管理规定》,规范填写请销假申请表,逐级履行签批程序,发现不符合请销假要求的情况及时纠正。认真贯彻落实《平谷区关于加强科级及以下重点岗位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集中保管个人出国(境)证件,严格审批程序,完整填写《因私出国(境)审批表》内容,建立登记台账。

  6.履行选人用人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平谷区处级单位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等选人用人制度规定,规范组织考察等环节。加强考察拟晋升干部的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及主要不足等,突出特点并注重考察行文规范,避免考察流于形式,提高党组选人用人工作的质量水平。

  7.优化干部储备、抓实科级干部教育培训。加强交流学习培训,开展“科级干部上讲台”、参观交流学习等活动。鼓励干部职工考取专业职称证书(如园林绿化、林业等专业),增加专业技术岗人员比例,通过公开招聘、岗位交流等方式,引进农林、法律、生态建设等专业方面的干部人才,进一步提高岗位匹配度,充分发挥专业人才作用。

  三、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区纪委区监委的指导帮助下,经过严肃认真整改,园林绿化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对仍需深化整改的问题进行持续整改,通过巩固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实现整改成果的制度化成效化,努力推进园林绿化美化工作迈向新台阶。

  (一)以上率下,坚定担当。坚持党组带头,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地向中央提出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看齐,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坚定不移担负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担当。

  (二)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整改工作成为提高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成为全体党员干部转作风、促提升的有效途径,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有效。

  (三)持续发力,巩固成效。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照清单持续跟进,巩固整改成效,切实做到责任不落实坚决不放过,问题有反复坚决不放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69961713;邮政信箱101200;电子邮箱yljwgq@bjpg。

  平谷区园林绿化局党组

  2024年2月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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