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聘请第二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和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有关规定,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决定聘请(以姓氏笔画为序)马乾、王志凯、见国繁(女)、刘艳(女)、李浩、杨峥晖(女)、张广旺、张亚军(女)、张阳(女)、张海龙、林雅威(女)、梁秀稳(女)为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第二届特约监察员,聘期至2026年12月。

  北京市平谷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12月

浏览次数:

打印本页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