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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宣传部 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6月至10月,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宣传部进行了巡察,于2021年11月26日将巡察意见进行了反馈。区委第二巡察组客观公正的指出了我部存在的3个方面11项重点问题28条具体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3条意见建议。区委宣传部对巡察反馈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化思想认识,全盘认领主动整改

  (一)提升思想认识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水平,坚决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确保区委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整改落实到位,把区委巡察成果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推动平谷区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以区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为第一副组长,各副部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事宜,分管日常工作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主动担当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措施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要坚持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整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坚持立行立改,扎实抓好问题整改

  (一)深化思想理论教育,增强理想信念

  严格落实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完善区委宣传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及中央、市委和区委重要文件、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交流研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等活动。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持续对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巡察,教育引导工作有短板的单位严格按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意见》落实各项要求;把握宣传干部培训班契机,及时解读《实施意见》,明确具体工作要求,让各党委(党组)工作有抓手;把握绩效考核契机,严查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及时反馈存在问题,督导整改。

  (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宣传工作全面发展

  积极向市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投稿,根据征稿要求,提炼总结我区党史学习教育特色亮点,提供高质量的稿件。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信息的报送条次。制定年度百姓宣讲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各工委进基层巡讲场次,压实工作责任。持续强化理论宣讲和百姓宣讲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广泛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户外广场等场地开展宣讲,影响和带动更多的基层群众认识宣讲,能够把宣讲的道理和故事口口相传。加强乡情村史陈列室、宣传视屏检查考核,提高陈列室和电子屏的运维和使用率。打造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项目,形成“点单”“派单”“接单”“评单”相贯通的工作模式,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持续提升。落实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工作,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纳入2022年重点任务清单中,开展长城抢险加固,开发设计文创产品,打造文化IP形象,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发动各行业参与平谷榜样评选,加大对平谷榜样、典型事迹宣传。拍摄《美好故事》视频,视频在北京日报客户端及北京日报抖音号、北京日报快手号以视频和图文的方式共同推出,放大榜样的“蒲公英效应”

  (三)全面推进创城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志愿服务整体建设,进一步强化志愿队伍管理,提升志愿服务活跃度,成为发动群众、带动创城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工作,切实提高创城知晓度和参与度,从低分项入手跟进民生实事,补齐弱项短板。提升网申工作水平,深入剖析上半年网申工作存在的问题,形成分析报告。总结经验教训,继续巩固提升网申工作质量。营造动静相宜的宣传氛围,在重点区域铺设公益广告、新增景观小品,持续开展月主题宣传活动,吸引群众、动员群众,让创城走到群众中去,厚植文明素养。以治“五乱”专项整治为牵引,从解决群众身边的急难愁盼问题入手,以3个示范文明社区为试点,“以点带面”带动建成区35个社区创建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提升创城整体工作质效。

  (四)加强内控管理,规范民主决策

  严格按照《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宣传部“三重一大”制度》执行民主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过程。财务人员严格《会计法》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时整理、归档,履行档案借阅手续。严格按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和《平谷区市内区外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会议费、差旅费审批流程,规范审批。非必要不在安排活动食品费。高度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及处置工作,对于达到报废年限的固定资产及时进行报废处理。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制度,强化归档意识和执行力。严格按照《合同法》和部合同签订、审批、履行监督和归档管理流程执行采购合同。制定合同业务控制内控流程。加大对财务人员培训力度,确保熟悉掌握采购流程,项目采购完成及时进行备案。

  (五)始终坚持党要管党,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一岗双责”,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工作,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坚持问题导向,班子专题研究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进度,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定期向主管领导及主要领导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强化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各主管领导、各科室负责人逐级落实、按岗定责,充分发挥谈话教育、警示提醒作用,做好谈话记录。

  (六)推进支部规范化建设,提升战斗堡垒作用

  加强党内法规条例学习。及时在支委会、党员大会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民主评议党员程序,民主评议党员结果及时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加强对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力度,规范使用《支部工作手册》《支部积分手册》,认真记录会议内容。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要确保全员参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碰硬,不走过场。

  三、紧密结合业务,全面转化整改成果

  (一)有序实施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对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立即进行整改;通过努力能够整改的,要坚持做到限期整改;对客观条件限制和政策障碍原因,一时解决不了暂时无法进行整改的,要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措施逐步进行整改。

  (二)强化督促检查,狠抓问题跟踪督办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夯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坚持全面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将整改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巡察组、巡察办进行汇报,认真听取巡察组、巡察办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联系方式:69961525;邮政信箱:北京市平谷区府前街9号;电子邮箱:pgxcbbgs@bjpg.goc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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