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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通告

  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通告

  根据《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平谷区第五届委员会巡察工作规划》要求,经区委批准,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4月10日,区委巡察组将对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区医疗保障局、区医院、区中医院、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商务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金海湖管理委员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残疾人联合会、区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区科学技术协会、区地震局、区体育局20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对区供销合作联合社和区交通局2家单位开展“回头看”巡察。

  为拓宽巡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便于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监督,提高巡察工作实效,特公布举报电话、信访邮箱如下,受理时间为:巡察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附表: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进驻一览表

  中共北京市平谷区委员会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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